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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3034号建议的答复
贾润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煤化工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助力现代煤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现代煤化工产业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现代煤化工产品及清洁生产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批准发布《煤化工用煤技术导则》《煤制合成天然气》等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24项(见附件),其中基础性标准2项、产品标准10项、分析检测标准8项、能耗限额相关标准3项,正在制定1项国家标准,涵盖现代煤化工基础、产品、检测、能耗限额等领域,基本建立了现代煤化工标准体系。
(二)煤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在制定。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煤化工行业污染防治和相关环保标准制定工作,已立项编制《煤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该标准出台前,根据《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规定,新、改、扩建煤化工项目加热炉烟气、酸性气回收装置尾气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根据项目生产产品的种类,暂按《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或《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相关要求进行控制。为加大VOCs污染治理力度,2019年6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了包括现代煤化工在内的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三)煤化工行业职业卫生防护标准尚未建立。目前职业健康标准体系中未包括煤化工相关职业健康标准。卫生健康委将开展调研,考虑纳入下一步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场监管总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现代煤化工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增强相关标准协调性,制定对现代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必要的技术和产品标准,切实满足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需求;会同生态环境部加快制定《煤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现代煤化工行业污染防治标准体系;支持卫生健康委建立煤化工职业健康标准体系,保障现代煤化工产业的有序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